第三十三章 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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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章 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

 

婚礼当天,天朗气清,惠风和畅。

整个军训基地,被装点成了白色的海洋。圣洁的白纱从高大的训练塔上垂下,随风飘扬,平日里用来进行障碍跑的轮胎和独木桥,此刻都缠绕着盛开的白色玫瑰和满天星。肃穆庄严的训练场,从未有过如此温柔浪漫的时刻。

苏晚穿着那件由秦语的设计师好友量身定制的婚纱,站在临时的化妆间里,看着镜中的自己,还有些恍惚。

婚纱的设计简约而高贵,顶级的丝缎勾勒出她姣好的身姿,裙摆上点缀着细碎的钻石,在灯光下熠熠生辉,宛如银河落入凡间。

姜宁作为她唯一的伴娘,在一旁不住地赞叹:“晚晚,你今天……美得让我都想娶你了。”

苏晚笑了笑,心里却有些紧张。

就在这时,化妆间的门被敲响。

是梁女士和苏父。梁女士穿着一身喜庆的红色旗袍,眼圈却有些泛红。

“我的女儿,”她走上前,摸了摸苏晚的头纱,声音有些哽咽,“今天,就要嫁人了。”

苏父则站在一旁,看着女儿,这个平日里不苟言笑的男人,此刻眼底也满是动容和不舍。

“爸,妈。”苏晚鼻子一酸,眼泪差点掉下来。

“不许哭!”梁女士立刻板起脸,“今天是大喜的日子,妆都哭花了,看云宪还怎么要你!”

话虽这么说,她自己的眼泪却先掉了下来。

一家人正说着体己话,门外忽然传来一阵骚动。

林一-辉穿着一身笔挺的伴郎服,风风火火地冲了进来:“嫂子!不好了!那帮孙子,堵着门不让云宪进来,非要让他过三关才行!”

婚礼的“接亲”环节,本是图个热闹喜庆。可到了傅云宪这帮特战队员这里,就彻底变了味。

向家冕他们设下的三关,分别是:徒手攀爬十米高的障碍墙、蒙眼三十秒内拆装一支95式自动步枪、以及……负重三十公斤,做一百个俯卧撑。

美其名曰:考验新郎的体能、技能和诚心。

苏晚听得是又好气又好笑。

“他们这是在接亲,还是在搞军事演习?”

等苏晚在苏父的搀扶下,走出化妆间时,傅云宪刚刚完成最后一关。

他穿着一身纯黑的手工定制西装,额头上还带着细密的汗珠,呼吸也有些微喘,但那身姿,依旧挺拔如松。

当他看到苏晚的那一刻,整个世界仿佛都静止了。

他的眼里,再也容不下其他,只剩下那个穿着洁白婚纱、正向他缓缓走来的姑娘。

他走上前,从苏父手中,郑重地接过了苏晚的手。

“爸,”他看着苏父,眼神无比坚定,“您放心,以后,有我。”

苏父红着眼眶,重重地点了点头。

婚礼的进行曲,由军区的军乐团现场奏响。雄壮而悠扬的乐声,回荡在整个山谷。

他们手牵着手,走在用白色玫瑰铺成的红毯上,两旁,是傅云宪的战友们,穿着整齐划一的军装,站成两排,向他们行着庄严的注目礼。

没有神父,证婚人是郑大队和陈教授。

郑大队看着眼前这对新人,声音洪亮,充满了欣慰:“傅云宪同志,苏晚同志!我代表‘利刃’特战大队全体指战员,祝你们新婚快乐,永结同心,早生贵子,为我国的国防事业,培养出更优秀的下一代!”

全场爆发出善意的哄笑和热烈的掌声。

轮到陈教授,老先生看着自己最得意的学生,眼底满是慈爱:“苏晚,为师没有什么特别要嘱咐你的。我只希望,你此后的人生,能被爱包围,平安喜乐,得偿所愿。”

交换戒指的环节,傅云宪拿出的,却不是钻戒。

而是一枚用子弹壳打磨得光滑锃亮的戒指。

他单膝跪地,将这枚戒指,轻轻地套在了苏晚的无名指上。

“苏晚,”他仰头看着她,声音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,“钻石会碎,黄金会贬。但这个,是我用命换来的。它代表着我的过去,我的现在,和我所有的未来。今天,我把它,连同我自己,全部交给你。”

苏晚的眼泪,再也控制不住,汹涌而出。

她也从自己的脖子上,取下了那枚铂金哨子,挂在了他的脖子上。

“傅云宪,”她看着他,哽咽着说,“我的命,也交给你了。”

他站起身,将她拥入怀中,在所有人的见证和祝福下,深深地吻住了她。

那一刻,山风为他们静止,阳光为他们加冕。

婚礼结束后,是一场盛大的草坪晚宴。

傅云宪被他那帮兄弟们灌了不少酒,俊朗的脸上,泛着一丝醉意的红。

他端着酒杯,走到苏晚身边,从背后抱着她,下巴抵着她的肩。

“傅太太,”他低声地,在她耳边呢喃,“我今天,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男人。”

苏晚靠在他怀里,看着远处篝火旁,那些年轻的、充满活力的脸庞,笑了。

“我也是。”

就在这时,向家冕拿着麦克风,跳上了临时搭建的舞台。

“各位来宾!各位战友!今天,是我们傅队大喜的日子!作为他最好的兄弟,我没什么好送的,就送他一首歌吧!”

他清了清嗓子,对着乐队比了个手势。

熟悉的旋律响起,是那首苏晚再熟悉不过的,《南风知我意》。

向家冕的歌声,算不上专业,却充满了真挚的情感。

“最肯忘却古人诗,最不屑一顾是相思……”

傅云宪抱着苏晚,随着音乐,轻轻地摇晃着。

“还记得吗?”他问。

“嗯。”

“那次在军校,我喝多了,给你唱的就是这首。”他笑了,有些不好意思,“那时候,就想着,什么时候,能名正言顺地,为你唱一次。”

他松开她,拉着她的手,走到了舞台中央。

他从向家冕手里,接过了麦克风。

然后,他看着她,眼里的深情,像是要将她溺毙。

他开口,低沉而沙哑的嗓音,伴着悠扬的旋律,在寂静的山谷里,缓缓流淌。

“春又来看红豆开,竟不见有情人去采……烟花拥着风流,真情不在……”

他唱得并不好,甚至有几个音跑了调。

但在苏晚听来,却是这个世界上,最动听的天籁。

因为她知道,他唱的不是歌,而是那长达七年的,刻骨铭心的相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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